陶龙生法庭小说《共谋者》(连载之六)

(连载之六)
第二十一章 談 判
柯恩算是拉斯維加斯有名的辯護律師。他代表卜萊斯與地方警探週旋,令他的客戶卜萊斯噤若寒蟬,拒絕與警方合作,步步為營,絕不承認與羅伯陳的死亡有關,堅持當晚有外來者入侵,臨時用廚房的切肉刀刺死羅伯陳。
唐傑利在法庭中遭遇過柯恩,心知這個猶太律師雖然能力有限,却狡獪有餘。
坐在會議桌對面的柯恩,嘴上蓄小鬍,勾鼻凹眼,手持煙斗,不時送到嘴邊吸一口煙,偶然將煙斗放近桌上的烟灰缸,敲落煙灰,神態傲慢自如。
「柯恩先生,」傑利客氣地開始:「聯邦檢察署已接手偵辦羅伯陳命案……」
「我已聽說,」柯恩打斷他的話:「查理警探已讓我知道。」
坐在一旁的楊格,心想這個查理真是大嘴巴。
「但是,」柯恩在煙灰缸上敲落灰燼:「你們聯邦檢察官對地方上發生的殺人案,並沒有管轄權,不可非法干涉或騒擾我的客戶。」
「是嗎?」傑利收起臉上的笑容:「內華達州的檢察長要求我們參加,此外,死者羅伯陳是亞裔,你的客戶卜萊斯是白種人。我想你聽說過民權法案和仇恨犯罪吧?」(註一)
柯恩露出不屑的表情:「搬出這些法律也沒有用。你們無法證明卜萊斯曾經殺人。」
傑利轉向楊格:「請你向柯恩先生解釋,好嗎?」
楊格點點頭,從手邊檔卷中拿出一份文件,然後對著柯恩:「我們查出,卜萊斯過去幾年,報稅不實,隱瞞所得。另外,卜萊斯幫助外國客戶洗錢,違反『愛國法案』。」
柯恩的臉色顯出吃驚的表情,收回煙斗,猶豫兩秒鐘才開口:「豈有此理。你們這些檢察官,找不到兇殺的證據,竟然使用卑劣手段,企圖冤枉好人。」
說完站起來作姿要離開。
傑利也不阻止他,只沉穩地說:「逃稅行為,表現在銀行資料和歷年報稅表中,白紙黑字,他將無法抵賴。另外,別人替他償還房債,也是收入,理應報繳所得稅,他却未做。你語言尖刻,對你客戶並無幫助。」
柯恩尷尬地站在那兒,忽然說:「剛才他,」指著楊格,「他說什麼洗錢,大家把法律弄清楚,卜萊斯受客戶委託,替人辦事,怎會有洗錢的犯罪意圖?」
「有無犯罪意圖,將來在法庭中讓陪審團評判。」楊格有些生氣。
「正是,兩位,」柯恩說:「逃稅罪也不是靠數目字便足以證明。逃稅罪也要具有逃稅的故意。我們必定在法庭裏可合理地解釋卜萊斯的帳目。」
「請坐,柯恩先生,不必激動。」傑利指指座椅。等柯恩緩緩坐下,才安靜地說:「今天請你來不是要與你爭吵,而是要與你談判。如果卜萊斯被判徒刑,就算只坐兩年牢,同性戀者在監獄中有生存希望嗎?此外他還會被取消律師資格。」
柯恩望著這位助理檢察官,等他繼續。
「我們不妨交換條件:卜萊斯與我們合作,老實告知兇殺案的實情;我們不起訴他洗錢、逃稅和向政府提供虛偽文書等罪。」
柯恩默不作聲,右手在會議桌輕敲,然後回答:「卜萊斯告訴你們的談話內容,將來不得在法院中使用為對他不利的證據。」
楊格知道,這叫做「用途豁免」(use immunity),也就是,卜萊斯吐出的事證,檢察官永久不准用作追訴他的證據。
楊格心想,這位辯護律師好厲害,如此則他的客戶永遠不會再被起訴殺人罪。
「但卜萊斯必須從實招供,我們用筆錄和錄影的方式,列入正式紀錄。此外,卜萊斯必須答應,將來在法庭審判他的同居人時,放棄緘默權,替檢方作證。如果你答應,我們簽訂書面同意書。倘若卜萊斯違約,我們仍可追訴他殺人罪,外加洗錢、逃稅和詐欺。」
傑利說完,等待柯恩回應。
楊格覺得唐傑利也很厲害,兩位有經驗的律師,棋逢敵手。
「卜萊斯一旦向你們自白,檢方不得對他追訴任何罪名。」柯恩企圖界定豁免的範圍。
「不對。卜萊斯如果從實招供,檢方不得使用他作證的內容,作為追訴他的證據。」傑利堅定地回答。
柯恩考慮之後,答應與客戶卜萊斯商量。
送走柯恩律師之後,楊格問傑利:「如果卜萊斯合作,豈不是讓他輕易逃脫殺人的刑責?」
「逃脫是可能的,但將不會『輕易』。他的證詞若沒有功效或者不真實,我們仍可找他麻煩。」
兩人步入走廊,先經過楊格的辦公室,在門口唐傑利決斷地說:「讓我們先釘死那個壞蛋柯曼卡,讓他嚐嚐被朋友背叛的滋味,送他入監牢再說!」
註一:Georgia v. Rachel, 384 U.S. 780(1966)。此外,羅伯陳從美國東岸旅行到賭城暫住,是「州際旅客」,聯邦法院有管轄權,19 U.S.C. §1958。
第二十二章 口 供
唐傑利和楊格,終於見到卜萊斯本人。在犯罪現場照片中曾看到他的身影。此人衣著整齊,長相不錯,受高等教育,事業有成的模樣。可是兩眼閃爍不定,令人感覺他時時在心中算計。
檢察署安排一位職業速記員,用電子儀器,將卜萊斯的口供,一字不差地製作筆錄。另外在訊問室中安排錄影系統,錄製全程。
室中設有方桌,傑利和楊格坐在卜萊斯和柯恩律師對面。速記員坐在室角啟動速記儀器。
卜萊斯先提供姓名、住址、電話號碼、社安號碼等。
傑利開始發問。
問:「住址與去年犯罪處所不同嗎?」
答:「已出賣原來房屋,變更住址。」
問:「你們三人還同居嗎?」
答:「已經拆夥。尤金另外購買自己的住屋,柯曼卡也自立門戶。」
問:「請敍述兇殺發生的過程。」
答:「死者羅伯陳是我朋友,來賭城休假,借住我們家三天。第二天晚上,十點多鐘我和尤金到樓上卧室休息。柯曼卡在他卧房中工作。羅伯陳睡在客房中。約十一點四十分鐘,樓下的柯曼卡將我們叫醒。我下樓便發現不對,轉到客房中看到羅伯陳仰卧在沙發床上,左胸部插一把刀。我問柯曼卡發生何事,他說是他殺死羅伯陳,因為羅伯陳那天下午曾到柯曼卡卧室中偷竊秘密。柯曼卡把尖刀從屍體拔出,用廚房的擦手紙拭乾血漬,然後拿回自己卧房收藏。那是他很寶貝的精製鑽石刀。」
卜萊斯停歇一下,端起面前的水杯喝一口水。 楊格問:「柯曼卡有何秘密?」
卜萊斯放下水杯,轉頭望柯恩。柯恩向他點頭。卜萊斯輕吁一口氣,回答:「柯曼卡與莫斯科派駐美國的情報機構,經常聯絡。」
傑利心裏一驚,但不露表情。楊格的驚駭,溢於言表。
「你怎樣知道柯曼卡與俄國聯絡?」傑利問。
答:「別忘記,我們是戀愛的同志。柯曼卡的房內,有短波收音機;他經常使用不同的行動電話,那種在小商店可買到的暫用電話,用完便丟棄。他與俄國人間的電郵,使用密碼訊號。柯曼卡利用賭場與俄國情報員見面,他使用股票投資帳號,用投資款項的名義從俄國情報網接受經費,然後在賭場用現金支付給其他情報員和有關人士。」
問:「羅伯陳怎樣得罪柯曼卡?」
答:「羅伯陳在華府『歐亞廣播公司』工作,那是美國對歐洲和亞洲的宣傳機構。他是我大學同學,學過多年俄文。柯曼卡在卧房中對行動電話講俄語,却被羅伯無意中聽到。那天下午,羅伯曾對我表示他的好奇。」
問:「你轉告柯曼卡嗎?」
答:「經過多年,我已忘記羅伯懂俄語。當時我解釋,柯曼卡有位俄裔女友,所以學講俄語。後來我請柯曼卡當心隔牆有耳。」
問:「柯曼卡的反應如何?」
答:「輕描淡寫,要求我請羅伯陳次晨搬出去。」
問:「你幫助柯曼卡清理屍體嗎?」
答:「沒有。」
問:「你幫助柯曼卡佈置現場嗎?」
答:「沒有。」
問:「你既未參加殺人,為何不向警方坦白?」
答:「坦白他們也不會相信我。柯曼卡用刀指著我,表示如果我招供,將會遭到羅伯陳一樣的命運。」
傑利問完,楊格加一句:「死者當時的穿著?」
卜萊斯回答:「白色汗衫,深色長褲。」
盤問結束時,傑利告訴柯恩律師,如果檢方再有問題,卜萊斯必須據實回答。此外,卜萊斯答應將來在法庭中作污點證人,重複上述證詞。
「但你們檢察官不可使用他提供的證詞,追訴他殺人或幫助殺人罪。」柯恩強硬地說。
傑利注意到卜萊斯臉上的一絲笑容。
第二十三章 驚 奇
主任檢察官在辦公室中聽完唐傑利和楊格的報告,瞪大雙眼,滿臉驚愕。
「俄國間諜?必須立刻通知華府司法部長。此事非同小可。」主任說。「我們已有足夠證據,起訴柯曼卡,並且立刻向法院聲請拘捕狀,將他拘捕。」傑利說。
「傑利,」主任搖搖右手:「你不知道此事的複雜性嗎?我們無意中破獲俄國間諜案,找到那個漏網的第十三人。並且他是提供金錢的主要間諜。我將馬上通知司法部長。」
「主任,要以殺人罪起訴他嗎?」楊格問。
「告訴我你們掌握的證據,讓我聽聽。」
傑利望望楊格,請他發言。畢竟原來是主任交給楊格處理的案件。
楊格清清喉嚨,膽怯地敍述。
我們掌握有人證和物證。
卜萊斯是人證。殺案發生後,他即時在現場。他看到兇手柯曼卡從死者胸部拔出刺刀,並拿回自己卧房收藏。看到兇手擦拭刀刃。看到也用廚房切肉刀替換。並聽到兇手承認是他殺死羅伯陳。
我們掌握物證。凶刀雖已不見,但柯曼卡收集的鑽石鋼刀,其中缺少第八號刀。第八號刀的尺寸,恰好吻合死者的傷口。並且卜萊斯指出凶刀便是柯曼卡收藏品中的第八號鋼刀。
我們查出殺人的動機:柯曼卡是潛伏在賭城的俄國間諜。死者羅伯陳無意中發現秘密,表示質疑,因而引起柯曼卡殺人滅口的意圖。
楊格講完,辦公室內一片沉寂。
「還有呢?」主任問。
「……」
主任搖搖頭:「主要證據是他的同居人,那個什麼卜萊斯。案件的輸贏不能依賴一位證人。如果辯護律師在法庭中攻破卜萊斯這位證人,你們的案件便會垮台。」
「主任,」傑利插嘴:「卜萊斯與兇手有特殊關係,理應站在被告一邊去保護他,所以在法庭中他相反的證詞應該可信。」
「是嗎?如果辯護律師發現檢方和柯恩的交換條件,豈非變成他的攻擊利器?這個證人為了自己,出賣朋友,在陪審團的眼中,是可恥不可信賴的小人。」主任不能同意。
其實主任的顧慮也有道理。
「至於殺人動機,我不能確定司法部長是否准許我們在殺人案中牽涉到俄國間諜這件驚人的發現。」主任想到大局。
「然而,主任,」傑利想出一計:「柯曼卡是不是俄國間諜,只聽一人之詞,不一定可靠。不妨用殺人罪先將柯曼卡拘捕,再請司法部專門調查間諜部份。如果屬實,豈不是更好!並且拘捕他可避免他逃亡。另外,或許他心虛,在拘留所中招供,講出實情,對案件有幫助。」
「有把握說服法官,取得拘捕狀嗎?」主任問。
「我們掌握的證據,至少構成指控柯曼卡涉嫌謀殺的基本條件,就是,『很可能他已犯罪』的憲法標準。我們有把握說服法官,取得拘票,立刻把他關起來再說。」(註一)
「好吧。立刻去辦。我馬上通知部長辦公室,我們破獲俄國間諜。」主任起身送客。
在走廊上傑利向楊格眨眨眼,輕聲說:「抓到間諜,主任立大功,等不及要告訴司法部長。」
「好是好,希望不會妨害這刑事案的進行。」楊格說。
註一:即Probable Cause,見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法院頒發拘票和搜索狀,必須基於證據顯示嫌疑犯「很可能」已犯罪)。
第二十四章 悲 劇
「琴妮,楊格真是小兵立大功,無意中破獲一件大案。」
「什麼大事?不能告訴我詳情嗎?」
「現在還不能。不久妳從媒體會看到,是國際大案。」傑利說。
「不必賣關子,快喝你杯中的咖啡吧。」
兩人在離聯邦大厦不遠的小店中休息。拉斯維加斯十一月的天氣,陽光普照,但稍覺涼爽。
「捉到馬克白嗎?」琴妮忽然想起。
經過好幾秒鐘傑利才聽懂:「你指刺殺羅伯陳的兇手嗎?已經逮到。」接著便描述和柯恩談判的過程,以及卜萊斯招供的內容,但不提俄國間諜的部份,那可能屬於國家機密。
「這樣看來,『馬克白夫人』竟被逃脫?」琴妮說。
「誰?啊妳指卜萊斯?兩害取其輕,在兩人之間,柯曼卡最險惡。」傑利無奈地回答。
「講到莎士比亞的劇本,你讀過幾本?」琴妮改換話題。
傑利回想,在中學時讀過「馬克白的悲劇」和「漢姆雷特」。琴妮記得在大學時讀過「凱撤大帝」。
「每一部悲劇都描寫奪權和背叛。」她說。
在「漢姆雷特」(王子復仇記)中,王子的叔叔當國王(他哥哥)午睡時,在他耳朵中灌鉛毒死國王。後來王子用毒劍刺死篡位的叔叔,報殺父之仇。
在「凱撤大帝」劇中,眾臣共謀政變,圍攻凱撒之後,凱撤最寵信的摯友布魯特斯,對準凱撤的腹部刺入致命的一刀。凱撤跌倒垂死說:「布魯特斯,也有你?」(“Et tu, Brute?” ),這句名言傳衍百世。
「馬克白的悲劇」是莎士比亞最短的劇本,描寫蘇格蘭大將軍馬克白和夫人,謀殺國王鄧肯。後來馬克白又刺殺他的共謀同伙班克(Banquo)。最終馬克白被鄧肯的兒子(被流放的小王子)麥爾肯(Malcom)滅亡。
「其實『凱撤大帝』另外還有著名的部份,就是凱撤死後,馬克.安東尼對群眾的演說。」
「我記得的——『朋友們、羅馬人、百姓們、請聽我說……』(“Friends, Romans, Fellow Citizens, lend me your ears…….”)。」在學校時,傑利曾努力背誦安東尼的講詞。
「好像莎翁另一部劇本『李察王三世』,也描寫國王李察被部屬亂刀殺死。」琴妮說。
傑利沒有唸過這部劇本。
人與人的矛盾,常表現於情、仇、嫉、恨、貪、瞋、癡、忠、奸的情緒。這些矛盾是小說和劇本的好題材。
不幸在法庭中演出的,却是真正發生的悲劇。羅伯陳之死,看來不過是政治鬥爭和國際陰謀之間夾縫中的小插曲。但却是他個人和家人的悲劇。
傑利告訴琴妮,今天早晨法院已經頒發拘捕狀,轉交調查局探員執行。明天清晨六點鐘,將拘捕柯曼卡。拘捕後二十四小時之內,法院將開第一次庭,叫做「過堂」(arraignment)驗明被告的正身,並告知他所犯的罪名。
「所以後天早上我將出庭,代表政府起訴柯曼卡。至遲那天就會遭遇他的律師。」分別時傑利告訴她。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