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不可能:李昌钰的鉴识人生》(连载之三)

(连载之三)
第二章
物证——最可靠的证人
物证,是与人证相对而言的一个概念。我所从事的鉴识科学,正是以物证为研究对象的刑事科学。人证,顾名思义,离不开人的思想意识,而人的思想意识一方面受限于个人的观察、记忆、表达能力等客观因素,另一方面人也容易受到情感等主观因素的影响。
1960年,从台湾“中央警官学校”毕业后,我来到台北警察局担任警官。在那个年代,刑侦技术很不发达,物证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侦查案件的首要任务就是寻找目击证人,对潜在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以获得有罪陈述也较为常见。而事实上,目击证人可能因种种原因而说谎,也可能存在观察、记忆方面的偏差,而刑讯逼供这种非人道的做法不仅可能诬陷无辜者,而且违背基本伦理。也许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开始对物证感兴趣。
在50多年的职业生涯中,我最感兴趣的地方永远是现场,以及一切可能寻找到案件相关物证的地方,而不会先将时间放在与受害人家属、目击证人、犯罪嫌疑人的交谈上。在我的字典里,物证——就是最可靠的证人,它没有记忆问题,没有隐秘意图,也没有语言障碍,等待着我们去发现。
真假凶手的罗生门
如果你愿意听,我会精心编造一个迷宫一样的故事给你。我很清楚你试图从我的故事里找到蛛丝马迹,但是你得到的只是怀疑而已,你可以用我编造的故事来证明我的罪恶吗?
一通911紧急电话
1984年2月24日凌晨1点40分,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市杰斐逊教区治安官办公室通信中心接到了一通看似紧急的911电话。
来电者:“有人破门而入,要杀我!”
调度员:“请冷静一点,给我地址。”
来电者:“我的手断了,到处都是血。我要去看看我妻子……天哪,珍妮特,他杀了我妻子!”
……
凌晨2点43分,警察赶到案发现场——来电者克里·麦尔斯和妻子珍妮特·麦尔斯的家,从克里受伤的臂弯里取下一支已经上了膛的霰弹枪,警员们在客厅里发现了珍妮特的尸体;而主卧室里,他们两岁半的儿子赖安因头部受伤而陷入昏迷;另一间卧室里,他们6周大的女儿莎拉毫发无伤地坐在婴儿椅里。随后赶到的医护人员将克里和赖安送到了西杰斐逊医院。
克里和妻子珍妮特相识于大学时代,毕业后,珍妮特跟随恋人回到他的故乡——位于密西西比河西岸的杰斐逊地区。1979年6月,克里和珍妮特在这里正式结婚,伴郎正是克里·麦尔斯在报警电话里所说的行凶者,也是他多年的密友——中学同学比尔·丰纳塔。
克里的生活比较平静,他有稳定的工作,经常接济没有固定工作的密友——比尔。在亲友看来,克里和珍妮特的感情非常稳定,堪称模范夫妻。案发时,他们已经孕育了两个孩子,两岁半的儿子赖安和6周大的女儿莎拉。
犯罪现场鉴证人员也开始了凶案现场的勘查工作,珍妮特仰面躺在地上,面部受到重击,尸体已经变冷,并开始出现尸僵,尚未见尸斑。通常在人死后2~4小时内,因血液循环停止使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微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或暗紫红色斑痕,即为尸斑。
珍妮特的白色运动鞋上有一滴血,她头部上方的墙上还有大量飞溅血迹,头部下方的地毯已经被血浸透。客厅东面的墙上也有飞溅血迹,门厅的地板上有几滴血迹,小屋里有大量血迹。客厅里十分零乱地散落着大量物品,沙发上有微红血迹、头发和一大块微红物质。房间里有带血的脚印及血液滴落、喷溅的痕迹。一支带血的棒球棒靠在沙发上。
此时,比尔赶去了父母家中,父母随后带着多处流血且全身染满血迹的比尔去了附近的医院。比尔对该医院的值班警员说:“我被刺伤了,我最好的朋友刺伤了我……我会告诉你们,我们合谋准备杀死我们的妻子,但没想到他会真的这样做。”
随后,警方立即对比尔进行了讯问。比尔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刚与妻子分开,他变得日益消沉,有过砸坏自家窗户等脾气暴躁的行为。在案发前两天(1984年2月21日),他找到好朋友克里倾诉自己失败的婚姻,而克里也向比尔透露自己与妻子的关系并不稳定。案发前一天,比尔再次来到克里家,与克里的妻子珍妮特互诉衷肠,并发生了性关系。比尔和珍妮特的婚外情,克里很快就知道了。
比尔称,案发那天下午3点多,他又来到克里家,他将车停在远离克里家的街角。克里为他开了门,但他刚走两三步,克里就从后面袭击了他。于是,他跑进电视房里,拿起前一天留在这里的棒球棒进行反击,并想着如何躲避克里手中的刀,他们扭打在一起。看起来不可思议的是,他们打打停停,中间还看了长达四五个小时的电视,或者一起聊天。这场缠斗一直持续了10个小时,随后比尔负伤逃跑。
而克里称,案发那天下午3点多,他刚走进家门,就遭到了比尔的棒球棒袭击,于是两人开始厮打。除了谁先开始攻击这个问题,克里和比尔的说法不同,两人其他陈述则呈现出惊人的雷同。
他们都表示,打斗过程中,两人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到珍妮特的尸体。克里供述,比尔走后,他发现妻子珍妮特就死在隔壁,看到珍妮特头上由球棒造成的伤口,联想起进门时受到的攻击,他认为一定是好友比尔杀死了妻子,于是向911求助。
案情似乎很简单:脾气古怪、易怒的比尔忌妒克里完整、幸福的家庭,于是对克里和珍妮特狠下杀手。1986年5月,当地检方正式就谋杀珍妮特一案起诉比尔,庭审持续了7天,但陪审团成员6人支持一级谋杀的指控,另6人支持无罪。
克里的一位邻居最初做证称,凶案发生的那天下午,她看到一个男人拿着棒球棒站在麦尔斯家屋前。但后来,她又将时间改成了之前一天。作为凶器的棒球棒上同时有克里和比尔的指纹,案发现场的5个人,一个已经遇害,两个都是不谙世事的婴童(其中一个还处于昏迷状态),余下两人究竟谁是凶手,陪审团被两人几乎完全雷同的口供弄晕了,陪审团最终没有得出一致结论,此案自此成为悬案。
物证带我回到彼时彼地
1987年年初,我接到来自杰斐逊地区治安官办公室调查组的电话,警长哈里·李对我说:“兄弟,我需要你的帮助来处理这个奇怪的杀人案。”
从哈里·李的名字也可以看出来,他有着中国血统,而且是我的“本家”。但是,他有6英尺2英寸高,300磅重,像个十足的阿卡迪亚牛仔。他是前联邦助理律师、法官,当时已经担任杰斐逊地区的最高治安官将近20年,他工作尽心负责,对每一起犯罪案件的受害者都极其同情,并争取尽最大力量来还其公道。我们的相识、相知,也源于这种对追求案件真实和公正的共同信念。
尽管工作日程依然排得很满,我还是接受了哈里·李的邀请。
在我当时业已处理过六七千个罪案的漫长职业生涯中,这种罗生门从未遇到过:两个互相指控的嫌疑人,讲述了一个关于犯罪现场事实的几乎完全雷同的故事,所不同的只有故事的开头和结尾。
我在康涅狄格州的工作室里查看了本案的大量笔录、凶案现场照片、尸检报告和照片、罪案实验室鉴定报告及其法医检查报告,也在康涅狄格州刑事鉴证实验室里对部分物证进行了鉴定。1987年6月,我们决定重回犯罪现场,试图重现珍妮特被杀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那所房子依然原封不动,房子很紧凑,每个房间都很小,案发时的血迹已经被现在的主人清洗干净了。我站在小客厅的中间,看着发现大量飞溅血迹的东面墙壁,似乎听到了珍妮特凄惨的呼救,看到了她受到攻击时血液飞溅到墙上和天花板上的情景。她的尸体那么靠近门厅,那两个在门厅打斗的男人为何都声称没有听到她的呼救,没有看到她的血?
他们都在说谎!
这是一个复杂、混乱的案件,两个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混乱,现场遍及这个紧凑房子的6个区域,而且证据显示大部分打斗都遍及了这些区域。
在我分析这些区域的物证前,让我们来看看案发现场4个曾经流血者的血型鉴定报告:珍妮特和儿子赖安都是A型血,比尔是B型血,克里是O型血。
玄关:走道上没有血迹,附近的砖墙上有接触染上的血迹,这表明有未凝固的血液接触了这个表面。
门厅:有大量接触涂抹的血迹和血滴,瓷砖地上的血迹是从某人鞋底带来的。门厅靠墙的玻璃橱柜上有一些滴落状血迹和揩擦状血迹,橱柜很可能被一个或多个受伤流血者挪动过。前门内侧的门锁附近也有血迹,但更像是用沾血的手接触产生的。
客厅:不用说,这里显然是凶案第一现场,珍妮特在这里被那支球棒反复击打而死。运动鞋上的那滴血属于她,说明她曾经站立着被袭击。客厅东面的墙上有她的血手印,还有大量喷溅型血迹,说明她在被袭击后摸到墙,她的手指沿着墙壁慢慢滑落,然后倒在地上。她被人反复击打,在此过程中,她很可能不停地摇头,现场那些线状的血痕留在她前臂的内侧和她头后方的壁板上。在她倒地前,她可能还受过一些小伤,因为血手印的上方有许多明显的血迹。
厨房:墙式电话机上有揩擦状血迹,台面上有稀释过的血迹,说明这里曾经被清理过。台面上带血的手帕有A型血和O型血,带血的擦碟布上有A、B、O型血。两个嫌疑人供称他们在受伤后进过厨房,但是厨房的地板和走道上都没有发现可以证明这种说法的血液痕迹。
家庭房:这里有大量揩擦状血迹和滴落状血迹,杂乱的家具碎片和碎玻璃证明主要的打斗发生在这里,棒球棒也靠在这里的双人沙发上,球棒上有A、B两种血型,这证明丈夫克里并没有受到这支球棒的袭击。
主卧室:打斗很可能是从这里开始的,地毯上有大量血迹和呕吐物,重伤的赖安也躺在这里。
勘查完现场后,我们又对两名嫌疑人当天所穿的衣服进行了复检,两人的裤子上均有大量中速喷溅型血迹,这些血液属于珍妮特。而中速喷溅型血迹之所以产生,是因为流出的鲜血受到击打,这表明两人都曾在鲜血来源的附近。这也意味着,珍妮特被人用球棒重击至死时,两人都在现场。同时,客厅墙上和克里衬衫上发现的抛甩状血迹形态显示,挥球棒最多的人应该是个左撇子,而克里正是个左撇子。
犯罪现场有新旧血迹重叠的现象,这充分说明房间内曾经发生过不止一次打斗,至少在三次以上。从丈夫克里被刺伤的伤口来看,如果“施暴者”是一个愤怒的袭击者,伤口显然太浅了。这两个男人可能打过架,但是更多的时间里,他们在计划如何编造口供成功脱罪。
综合现场所有的信息和物证检验结果,仿佛让我回到了那个不幸的下午:虽然珍妮特最终倒在了客厅,但这场惨剧并不是从这里开始的。从遍布各个房间的血迹来看,这也不是从一开始就置人于死地的打斗,而是持续很久的打斗,但这打斗并不发生在比尔和克里之间,而是发生在珍妮特与克里之间。
那天下午,克里回到家,看到正在厨房里忙碌的珍妮特,两人再次因为珍妮特和比尔的婚外情而争吵。争吵很快演变为肢体冲突,愤怒的克里动手打了珍妮特,挨打的珍妮特跑到卧室想躲起来。此时,赖安突然跑过来抱妈妈,克里举起球棒不小心打到了赖安,赖安随即陷入昏迷。看到儿子受伤,珍妮特被激怒,她愤怒地拿起烟灰缸反击,两人开始缠斗。
这时,比尔来到克里家,想向好友忏悔自己的过错。看到比尔,想起他与妻子的奸情,克里更愤怒了,他拿起球棒向珍妮特头上狠狠地砸去,珍妮特倒了下去,墙上留下喷溅型血迹。此时,比尔就在旁边,想躲却没有躲开,于是他的裤子上也留有大量喷溅型血迹。冷静下来的克里开始对自己的罪行感到害怕,他要求比尔帮自己脱罪,心怀愧疚的比尔答应了。两人密谋了10个小时,而那时珍妮特还活着,也许还曾向两人呼救,但这两个男人却在想着如何脱罪。最终,珍妮特死于空气栓塞,即空气跑入心脏引起的死亡,她一定受伤流血痛苦了很长时间。
一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
1990年,针对克里和比尔的审判正式拉开帷幕。最终,克里被判二级谋杀罪,处以终身监禁,不得假释;而比尔被判过失杀人罪,处以有期徒刑21年。
案件结束了,但是悬在大家心中的疑惑并没有解开。
案发后,珍妮特的父亲曾经向媒体表示:“克里是一个很顾家的男人。”而在夫妻俩许多亲友看来,珍妮特和克里堪称模范夫妻。
当然,珍妮特的邻居莫妮并不这样认为。她经常看到夫妻俩打斗的场面,有一次,克里把珍妮特赶出车屋,并锁上门,珍妮特捡起石头砸碎了玻璃门。愤怒的克里跑出来,一把揪住珍妮特的脖子,把她的头往车上和地上撞。最终,这场冲突以珍妮特的主动求和而告终,克里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受到惩罚。
莫妮曾经劝珍妮特离开克里,但是珍妮特表示自己太爱孩子和家庭了。
其实,我很替珍妮特感到难过。在珍妮特濒死之际,她深爱的丈夫无动于衷,只想着如何脱罪。在为珍妮特守灵和葬礼期间,克里没有表现出任何难过的情绪。而且,目前依旧在狱中服刑的克里早已经再婚了。
这个案件已经告一段落,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关于家庭和人性的思考。通常,第一次家庭暴力发生时,夫妻俩会为之震惊,但之后会变得很容易,尤其是在施暴方始终没有受到任何惩罚的情况下,这几乎会成为家常便饭。此外,克里曾经目睹自己的母亲与其他男人通奸,而妻子的婚外情似乎再次唤醒了这个男人痛苦的记忆,这一看似瞬间产生的憎恨已经持续了20年,让每一次克里打在珍妮特身上,都像是打在他母亲身上。
对自己的丈夫,珍妮特应该非常了解,但直到她死的那一刻,她都没有解开自己婚姻的难题。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所说的“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道出了婚姻和家庭的某些奥秘。在婚姻生活中,忍耐、理解和宽容是所有幸福家庭的真谛。
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工作狂,我的太太为家庭付出了许多,但她从未真正抱怨过,她有时会对朋友们说:“我们从来不吵架,因为他忙到没有时间见我。”这些年,我陪她的时间确实很少,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办案。每天晚上,她独自将孩子哄睡着,收拾好家务,然后就一直坐在家里等我。我半夜回到家,她从不抱怨,总会默默地为我泡杯热茶。太太不太喜欢交际、晚会等,但她还是会陪伴我参加各类必要的应酬。她做的一切,都让我觉得温馨与感动,她是我一生的挚爱。
作为回报,我会将自己工作之余的所有时间都用来陪伴家人,做一些家务。我的业余爱好很少,打高尔夫球是其中一项,我之所以能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来坚持打高尔夫球,主要是为了陪太太锻炼身体。太太早年运动细胞特别发达,喜欢篮球、排球、网球等运动强度特别大的球类运动,造成腰肌劳损,后来我们的医生朋友建议她做一些较为温和的运动,例如打打高尔夫球。现在,我会尽量抽时间陪太太打高尔夫球解闷。在我看来,婚姻的真谛就在于彼此的理解、付出和感恩。如果世人都能相互理解,像珍妮特和克里的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当然,这一案件的侦破过程,也提醒我们重视物证的意义。
许多侦探小说作者、记者、电影编剧都认为我有迅速从某个案件的大量调查报告和法医学证据中得到线索的超能力,甚至认为我有瞬间发现犯罪现场证据的“天眼”。其实,所谓超能力和天眼都是不存在的,我只是尽自己所能去综合运用一切重要的犯罪调查工具——逻辑、科学、开放式思维和好的团队。
据我多年的工作经验,凶杀案侦查之初,铺天盖地的信息足以将所有办案人员淹没。在纷繁复杂的信息里,如果有一个“证人”站出来讲述一个看似合情合理的案情故事,刑侦人员可能有意无意地沿着这份证词指引的方向进行侦查。在这个案件中,现场极其复杂,到处布满血迹,最初警方并没有对每一个区域的血迹进行逐一鉴定,当然这工作量确实极其庞大,而是受到两位犯罪嫌疑人供词的影响,理所当然地认为那些零散分布的小血迹是由他们之间的打斗造成的,而事实上,这些零散血迹来自克里夫妻的打斗。
在真假难辨的证词和复杂的犯罪现场里,如何寻找到真正有价值的线索,这是考验每一个刑侦人员的难题。
在这起案件里,克里作为行凶者,自然不愿让警方得知真相;而比尔在愧疚心理的支配下,选择了编造谎言。作为目击证人的邻居不知是记忆出现了缺失还是有什么隐秘目的,反复变更证言……作为一个刑侦人员,对证人们诸如此类的表现想必都听过、见过。在真假难辨的证词里百转千回,好比陷入一个没有指引的迷宫,刑侦人员永远只能站在离真相看似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却一直找不到出口。
在复杂的犯罪现场里,虽然也有极其庞大的信息量,但是从案发时起,现场的物证就一直在那里,等待着我们保持开放的姿态,运用科学知识、缜密的逻辑推理,利用团队的力量来破解其中的奥秘。在物证面前,没有隐秘意图,没有语言障碍,考验的是我们解读的能力。这个案件告诉我们:物证,足以证明一个案件的全部事实,它讲的故事比被告人、目击者,甚至警方更加真实、可靠。
纵火与谋杀的案中案
近几年,我回国来交流、讲学,屡次被问及证人出庭和证人保护的问题。在一些涉及黑恶势力的案件里,证人出庭做证可以免去警方许多烦琐的工作,但是给证人自身带来的人身威胁也不可轻视。其实不仅在国内,在美国,证人出庭也是一个很令人纠结的问题。倒是物证,从来不存在受人威胁之类的问题。
这个案件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康涅狄格州的一个小镇,当事人是横行当地的三个流氓兄弟。在这个小镇及其周边,这三兄弟贩卖毒品、打架斗殴,而且他们深谙司法审判之道,极少留下明显的罪证。在一起针对这三兄弟的审判开始前,他们雇用枪手,前往法官家开枪威胁,但是苦于没有足够的证据,当地也没有人敢站出来指证他们,只得不了了之。在一次次逃脱法律制裁后,他们的暴行开始升级……
索尔兹伯镇政府失火了
索尔兹伯位于康涅狄格州西北角的尽头,是一个拥有3000人的田园式小镇。小镇看上去十分平静,人们都相安无事地生活在其中。但1985年8月5日凌晨1点,这种平静被打破了,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索尔兹伯镇政府大楼着火了。
索尔兹伯镇政府是一座具有古希腊文艺复兴时期风格的老建筑,已有235年历史了,是该镇的标志性建筑,同时也被列为历史文物保护建筑。这座大楼没有消防设备,即使消防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也没能拯救这座百年古迹,他们只能尽可能地抢救出一些历史文物。
案发后,我应邀勘查了现场。大厦一楼的纱窗被扯开了,晾在一边;地板上有很深的不规则火烧痕迹,这很可能是使用了助燃剂的结果,当然也说明这是一起人为纵火案。随后,我们对未燃尽的残留物进行了检验,残留物内含有微量汽油,这一结果证实了我们的怀疑,助燃剂正是汽油。
一般来说,纵火案的勘查较为复杂。如果能在火灾发生之初就赶到现场,那是再理想不过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全面地观察和记录整个现场。当大火被扑灭时,火苗、灌水与消防人员已经对现场造成了较大破坏。我们到达现场的第一目的是查明起火点,从起火点开始勘查,向外辐射至破坏较少的区域。
第一,我们要观察大厦外部燃烧痕迹和烟熏形状,可以判断是否从外部起火;第二,我们要观察门窗是否有一边被严重烧毁,可以据此判断火烧方向;第三,我们要观察、记录倒锥形或V形的火烧痕迹,当火引燃木板时,会在表面留下此类火烧痕迹,可以据此判断火灾强度。此外,助燃剂的燃烧痕迹、燃烧残留物、起火装置和其他一些重要物证都要及时收集、记录、保存,并进一步鉴定。
小镇居民群情激奋,他们感觉自己的家园被人侵犯了!
现场勘查人员在火灾现场搜寻线索的同时,警方也开始走访全镇,寻找嫌疑犯。很快,一个叫罗伊·唐兹的人就进入了警方视野。罗伊曾在镇政府工作,后被辞退,有人报告说见到罗伊手上、头发上和脸上有火烧痕迹。有传言称,起火当晚,罗伊和他的好朋友埃尔·莫瑞曾经在一起喝酒……
罗伊·唐兹是当地警方比较熟悉的人物,他的大哥理查德·唐兹是该地区最大的可卡因贩子,也被称为“镇上最棘手的人物”,镇上的人都很惧怕理查德;他的二哥罗纳德·唐兹,也是违法的老面孔。但是,相对哥哥理查德而言,弟弟罗伊和罗纳德较少犯罪。
警方传唤了埃尔,埃尔刚开始并不合作。作为镇上的常住居民,他很清楚唐兹兄弟的势力,害怕受到唐兹兄弟报复的他请求警方暴打他,使他看起来像被刑讯逼供才说出真相。警方拒绝了埃尔的要求,最终埃尔还是在警察局写下了供述状。
埃尔供认,案发当晚他和罗伊从酒吧走出来,在开车回家的路上,罗伊说要烧掉镇政府大楼。埃尔拒绝了,他们回到家后又喝了很多啤酒,罗伊再次表示一定要烧掉镇政府大楼,并从卡车里拿了两加仑汽油。埃尔开车将喝多了的罗伊送到大楼后面,一直劝他放弃这个计划。但罗伊二话不说,拉开窗帘,砸碎玻璃,将汽油泼进屋里。埃尔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他感到害怕极了,于是跑回了家,他听到警笛声,知道罗伊真的点火了,于是又赶到大楼,帮助消防员救火。埃尔说,他深爱着这个小镇,因此决定指认罗伊。
随后,埃尔与当地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达成认罪协议,被控三级纵火罪,罗伊也被控三级纵火罪,但两人均获保释。
1986年10月23日,埃尔本该出现在法庭上,但他的尸体却于当天早上7点,被人发现躺在城镇郊区的长河河畔,人是被枪杀的。
得知弟弟的死讯后,埃尔的哥哥断言弟弟是被理查德·唐兹谋杀的。他告诉警方,理查德·唐兹一直免费为埃尔提供毒品,弟弟既害怕又依赖那个纵火、谋杀嫌疑犯。为了及时获得可卡因,埃尔会毫不犹豫去任何地方——即使是凌晨的长河河畔。
警方再次走上街头寻访知情人及线民,一提到理查德·唐兹的大名,人们纷纷三缄其口、退避三舍,没有人愿意开口,他们都很惧怕理查德,尤其是发生了埃尔被谋杀的事情后,他们害怕自己落得和埃尔一样的下场。为了不卷入此案,有证人甚至偷偷撕毁证物。事后,负责侦办此案的警官凯利说道:“我从没见过这么多人如此恐惧于自己的所见所闻所知。”
看来,犯罪嫌疑人利用枪杀埃尔一事,成功地警告了全镇居民,我们只能从物证上寻求支持了。(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