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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龙生法庭小说《合理的怀疑》(连载之四)

 

(连载之四)

第十四章 計 劃

  那天晚上,易如對陳川十分溫柔,好像興緻很高。陳川有些吃驚,但幾星期來的情緒乾旱,得到了滋潤,使他睡得很沉。
  第二天早上醒來,太太已不在床上。到臥房外面,看到易如正在準備早餐。陳川回到床邊一面更衣一面納悶。易如的情緒怎麼會變得這麼好?
  在餐桌上,吳易如建議,兩人不妨出去旅遊。「你想到哪兒去呢?」她問:』墨西哥,加拿大,中國,歐洲,還是夏威夷?」
  陳川望著太太幾秒鐘才回答:「怎麼?昨天晚上嬴了大錢嗎?」
  「當然是輸。有人說,賭場是為輸家開設的。是真的,我們出去旅遊,離開這個乏味的地方一段時間,好不好?」
  「當然好,隨妳選擇,我都會跟去。」陳川說。
  「好吧,那我就去做選擇,到時不許抱怨啊。」
  易如起身走向臥室。陳川聽到她在臥室內哼歌的聲音好像是鄧麗君唱的「就這樣約定」,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陳川」,易如忽然從臥房門口伸出頭來:「從今天開始,傍晚時我不再出去散心,我們可以提早每天六點多吃晚飯。」
  陳川愕在那兒。

第十五章 嫌 疑

  在「殺人案調查組」會議室內,大圓桌四周和靠牆的椅子上坐了二十多位偵探和幾位調查員(Investigators)。調查員受偵探指揮,協助偵查犯罪。
  圓桌上的兩端,擺了一些早點。這是每天早晨舉行的例行簡報,由大家交換頭一天發生的案件的訊息。
  隊長坐在桌首,讓偵探們逐一報告舊案的進度和新案的狀況。
  查理喝著黑咖啡,右手拿一片早點,邊聽邊吃。
  昨天下午在賭城北邊,幾個中學生在校外等候校車送他們回家時,遭到冷槍射擊,打傷四個學生。全是黑孩子。多半是幫派尋仇,誤傷無辜。
  昨天中午有一位騎腳踏車的男子,被後面的來車撞死,肇事汽車已逃逸,警察局已通令追緝。
  昨天晚上接近七點鐘,在賭城西邊住宅區,路人發覺一位年輕女子倒臥在血泊中,救護車趕到時女子已經死亡。經調查,女士是附近居民,是一位東方女子。
  查理把喝到口中的咖啡吞下,連忙問:「是哪位負責這個案件?」
  隊長指一下右手邊:「我叫比爾處理這個案件。」
  「比爾」,查理轉向這位同事:「請報告詳情。」
  「是這樣的,查理,」比爾用手指撥弄面前的檔卷:「女子被手槍擊中兩槍,一槍打中她頸部,另一槍打中她臉部,當場死亡。法醫室正在驗屍。」
  「查出死者的姓名嗎?」
  「有,叫朴良秀,是韓國名字譯成英文的,是一個韓裔女子。」
  「啊,比爾,」查理的上身向比爾的方向傾在桌上,坐在左側的同事把身體向後靠,讓他有足夠空間。「比爾,這人是那個前些時死在公寓裏,那個姓陳的,那個………」
  「傑克陳,是嗎?那天他父親在辦公室中和你爭吵,我也在場,所以記得這個名字。」比爾插嘴。
  「對,對,叫傑克陳,這個女子死者好像是他太太,叫朴良秀。我想,我知道誰是主要嫌疑人……」
  隊長打斷查理:「好,查理,散會之後你和比爾談談吧。」下一宗案件發生在東區,一個毒販被人槍殺,陳屍在馬路上……。
  查理已無心再聽,熬過下面的幾十分鐘,散會時抓住比爾一齊走到查理的辦公桌前。
  「比爾,」兩人坐定後查理說:「我判斷她是被那個老頭所殺。」
  「不一定吧,那老先生個子很小,很瘦弱的樣子。」
  「這不是毆傷或刀傷,是兩顆子彈,你告訴我的。因為老頭在我面前揚言要殺這個年輕女子,為他的兒子傑克陳報復。」
  「她做了什麼壞事嗎?」
  「我認為沒有,但老頭像發瘋般一口咬定他兒子是被這個女子害死的。」
  「除了他的揚言,還有其他的證據嗎?」
  「既有殺人動機,我們去調查這老頭,尋找證據。這樣吧,我建議我們冷靜一兩天,等法醫的驗屍報告出來,再採進一步行動。我們應該到法院去要求搜索狀,到他家去搜索,同時,這幾天要派警員去監視他家,要跟蹤他。如果他企圖逃跑,就立刻拘捕他。」查理急促地說。
  比爾點頭:「我去問那個犯罪現場分析師,在現場有沒有找到槍彈的彈殼。好像是左輪槍,射擊之後不跳彈殼。」
  「現場找不到彈殼,我們就去搜索兇手的家,應該可以找到手槍和彈殼。」查理建議。
  「我把案件轉給你辦理好嗎?將來反正要派你到法院去作證他聲言要殺人,不是嗎?」
  「也好,隊長同意便可。」
  比爾點點頭:「我去向隊長要求。啊,查理,這個老先生的姓名是?」
  「陳川。」查理慢慢地唸出他的姓名。

第十六章 求 救

  大門外兩旁的門燈,壞了一隻燈泡。在工具盒裏找不到備用的合適燈泡。早上陳川開車到店舖去,乾脆買了一打這種小燈泡,「今後十年之內,不必再擔心在家裡找不到燈泡。」
  昨天下午忽然接到查理偵探的電話,說有一些新線索,要過來與陳川討論。陳川匆匆地趕回家,等待偵探十一點來訪。
  陳川聽到門鈴響聲,打開大門,高大的查理偵探,站在門口,幾乎把光線擋住一半。陳川注意到,前院的路邊,停放一輛黑色轎車,另外還有一輛漆成黑白兩色的警車。
  在客廳坐定之後,查理客氣地說:「陳先生,想問你幾個問題。你死去的兒子傑克陳原來的太太,叫朴良秀。最近見過她嗎?」
  「沒有。」
  「前天,也就是星期四,那天晚上,你在家嗎?」
  「星期四?嗯?」
  吳易如從卧房中走進客廳,向查理微微點頭後,選一張沙發,坐在一邊。
  「我回想起來,那天傍晚我不在家,我們在太陽海岸賭場消磨時間。」
  「那天晚上有沒有遇見朴良秀?」
  「當然沒有。為什麼這樣問我?」
  「陳先生」,查理收起臉上的笑容:「你曾經向我表達,你懷恨朴良秀,想要殺她,記得嗎?」
  陳川點點頭,喃喃地說:「但那是我的氣話。」
  「你還在這樣想嗎?想殺死她?」
  坐在旁邊的吳易如,忽然大聲咳嗽,雙手捧著胸膛,眼睛卻望著丈夫。
  陳川決定不回答查理偵探。
  查理站起來走到門後,把大門打開,向外面招招手,再轉身面對也站起來的陳川:「陳川先生,這是法院發出的拘捕令,授權我們今天拘捕你到案。」
  說著就走近陳川,同時另有兩位警員持槍進入陳家的大門,一位守在門口,一位站在偵探的身旁。
  「陳先生,請轉身背對著我,把雙手放在背後。」偵探從腰帶上起出手拷,拷上陳川發抖的雙手。
  「怎麼回事?你們為什麼……」
  「我們指控你謀殺朴良秀。陳先生,你有權保持緘默,並有權雇請律師為你辯護,但如你選擇發言,你講的話將來可以被用為對你不利的證據。」(註一)查理把拷住雙手的陳川的身體轉過來,指示旁邊的警員:「把他帶走。」同時面對已經退到客廳一角的吳易如說:「陳太太,這是法院發出的搜索狀,授權我們搜查你們的全屋。請妳合作,坐在一邊。」
  不知什麼時候,從門外又進來兩個男子,手上拿著口袋和一些工具,一位走進陳家的臥室,另一位從側門走到車房去。
  吳易如面色發白,僵立在牆邊。被警察帶出大門之前,陳川回頭匆匆地向她說:「易如,去找個律師來救我。我沒有殺人,一定要救我。」

第十七章 搜 索

  幾個警察局的人員在陳家搜索,花了四個多小時。他們把所有的箱子,櫃子,盒子和抽屜,全部打開,而且把衣物內容,全部抖放在床上,桌上和地上。連易如的小珠寶盒也不放過,裏面的幾件手飾,全被傾倒在五斗櫃的頂上。他們也搜索過停在車房中的兩輛汽車,連座位都被撬開。真正是一絲不茍。
  進行搜索的員警也到陳川屋後的院落中四處探測,把部分泥地挖起,尋找犯罪證據。
  警察離開之前,把一張文件交在易如的手上,告訴她,這是搜索的清單:「除去犯罪證據,法院將會沒收,其他物品,將來你可領回。」
  警察走後,家裡真是滿目瘡夷,不堪入目。
  吳易如坐在餐桌椅上,把手上拿的三頁搜索清單,仔細閱讀,警察收走大堆文件,電話留言機等。看完後,易如起身,跨過散佈在地板上的雜物,走到側門,打開門向車房內張望。兩邊堆放的工具箱和紙盒,也被倒翻。遠處站立在牆角的兩套高爾夫球桿,一套己被放置在地上,另一套球袋還站立未倒,地板上丟下六隻鐵桿。球套邊上的幾只小口袋,也被打開,高爾夫球掉落在水泥地上。
  易如走過去撿起那六隻球桿,一一放回球袋中,並且低頭向其中一具球袋裏面深深往下看,然後緩緩地走回廚房。
  進入陳川的書房,原來放在架上的書本,大部分都被丟在地板上。書桌上的文件紙張,零亂不堪。書桌的抽屜,也被打開。易如看了四周,覺得書房內好像缺少一兩樣東西。再仔細看看仔細想想,才發現原來放在書桌一旁的電腦機器,已被警察取走,只剩下一個空位,加上鍵盤和螢幕等零件。
  易如回到百廢待舉的臥房中,坐在化妝櫃的面前,鏡子中映出影像。易如看著鏡子裡的自己,眼中沒有眼淚卻發出堅毅的眼神。

第十八章 律 師

  朋友說,拉斯維加斯有一位洋律師,專辦刑事辯護,名譽不鍺,名叫柯恩。
  聽完吳易如描述,看看她遞過來的拘捕狀、搜索狀和沒收物品清單,柯恩律師拿下嘴邊的煙斗對吳易如說:「陳太太,我會和檢察官溝通,並且訪談查理偵探,把案件弄清楚之後,再到拘留所去和你丈夫談談。另外,我會設法向法院要求讓陳先生交保,但我沒有把握,因為殺人罪非常嚴重,法官可能不肯讓妳先生交保候傳。」
  吳易如點點頭。
  「另外」,柯恩律師繼續交代:「我這裡有一份委任契約,請妳簽字,請看看清楚。我們要求妳預付律師費兩萬元,將來進行審判的費用,多退少補。」
  吳易如大略地把文件看了一下,就簽下她的名字。
  「妳的看法怎樣,陳太太?」
  「我先生沒有殺朴良秀。他確實很討厭她,兒子死後,更恨她。但我先生沒有殺她。」
  「是嗎?」柯恩又點燃他的煙斗:「為什麼如此懷恨朴良秀呢?」
  「因為她謀殺我們的兒子。」易如把心中的疑點,解釋給柯恩聽。
  聽完後,柯恩問:「你們曾表達你們的懷恨嗎?」
  「我們沒有理由隱藏內心的不滿和懷疑。」
  「據我從媒體報導得知」,柯恩吐出一口煙圈:「死者是遭到槍殺。你們擁有槍械嗎?」
  「警察搜遍我們全屋,他們找到槍械嗎?」
  柯恩把搜索清單翻閱一遍:「嗯,沒有搜索到槍械。據說犯罪現場也未拾到子彈殼。
  「柯恩先生,我的兒子死得可疑……」  
  柯恩舉起右手打斷易如:「陳太太,妳兒子的死與本案無關。如果有關係,也對妳丈夫不利。因為檢察官會指控陳先生的懷恨,構成他謀殺朴良秀的動機。這件事的麻煩就在這裡。如警察抓到其他的證據,陳先生的處境就非常危險。我會盡力辯護,但沒有把握會成功。」
  離開柯恩的律師樓時,吳易如的內心,覺得彆扭。這個律師好像很傲慢,但卻沒有表現出能幹。易如想想,覺得他欠缺什麼。回到家時,易如得到結論:這個柯恩律師,欠缺同情心,或者是欠缺關心。好像站在敵對的那一邊講話。
  陳家過去和律師沒有多少接觸,只是在買賣房屋時,看到律師辦手續。儘管對柯思有猶疑,吳易如覺得沒有選擇,內心充滿無助的悲哀。

第十九章 講 價

  吳易如坐在監獄會客室內玻璃牆的一邊,牆上掛有一具對講機。在玻璃的另一邊室內,陳川被獄警從裏面帶過來,坐在厚玻璃的對面。他穿著橘紅色的囚衣,兩雙手被拷在一條細鐵鍊上,而鐵鍊則環繞在他腰間。坐下之後,陳川的右手,可以勉強舉起,拿得到對講機的話筒。
  坐在玻璃對面的丈夫,形容憔悴,滿頭白髮,看起來幾天之間已蒼老二十歲。吳易如覺得內心酸痛。
  「易如」,聽到陳川微弱的聲音從對講機中傳過來:「那個叫柯恩的律師,來過兩次,昨天早上還在法庭中陪我,要求法官批准我交保暫時回家。」
  易如知道法官已經拒絕他的要求,柯恩昨天打電話告訴過她。
  「柯恩告訴我,檢察官已經起訴,指控我謀殺朴良秀,要法院判我死刑。柯恩說,他去檢察官和警察局打聽,知道他們掌握強硬的證據,我沒有希望。」說到一半,陳川大聲咳嗽一陣,歇了一口氣,繼續說:
  「警察在我家的電腦上查出我寄出的電子郵件,發現我送去給東岸朋友的一封牢騷郵件,我好像表示要幹掉朴良秀。另外,警察告訴柯恩,他們在死者身上取出兩顆彈頭,是左輪槍射出,而又查出傑克陳曾經領過手槍執照,就是一隻左輪槍。檢察官指控我拿兒子的這隻槍去殺死朴良秀。」
  吳易如默不作聲。
  「我記得我曾在兒子抽屜找到那把……」
  看到吳易如猛搖頭,陳川警覺地住口。柯恩律師警告過他,在看守所中,到處都有竊聽設備。
  吳易如忽然問陳川:「柯恩有何建議?」
  「他建議我向法院認罪,承認殺朴良秀,柯恩說他可以和檢察官討價還價。一旦我認罪,他們可以向法官建議,判我十五年有期徒刑。這樣,檢察官和法院省卻陪審團審判的麻煩,而我可以避免死刑。」
  易如以前也聽說過「討價還價」是法院中常有的事,以生命和自由作價碼,交換法官和檢察官的省事。
  如果陳川真的是殺人犯,而且被警察逮個正著,討價還價也許有益處,免得被處死刑。如果陳川沒有殺人,那麼就是用他的餘生去交換可能被判死刑的危險。
  這樁案件還在萌芽期,柯恩律師就打算去「還價」嗎?這幾天易如內心的疑慮,一時湧上心頭。
  「陳川,不要接受柯恩的建議,至少不要馬上接受。我去找別的律師商量。我會再來。你要保重。」
  離開看守所的大門,吳易如覺得孤單而茫然。想不到丈夫陳川,可能就這樣棄她而去。人海茫茫,到哪兒去找個好律師來救他呢?

第二十章 琴 妮

  離拉斯維加斯地方法院兩道路口,右轉是佛利蒙街。佛利蒙街上有幾幢高廈,內有一些律師事務所,私家偵探公司,資訊公司,和保險公司。大部分的商家,都做法院的生意:辯護、調查、搜證、製作審判時需要的掛圖和資料,以及犯人購買保釋金等等。
  個子嬌小的李琴妮,擠在電梯裏早晨趕來上班的人群中,覺得有點透不過氣。電梯在每一層都停一下,好不容易才抵達六樓。
  昨天事務所的一位合夥老闆湯姆波頓先生告訴她,今晨九時有一位新客戶來訪,要琴妮在會議室中一齊接見。琴妮匆忙進入自己的小辦公室,放下手提包,脫掉上下班趕路用的便鞋,換上一雙兩吋半高跟鞋,快快地走到會議廳。
  湯姆已在廳內,另有一位女士也在座。琴妮有點不好意思地推門進入,室內的兩人都站起身來。
  「對不起,湯姆,我又遲到了。」琴妮低聲道歉。
  「沒有問題,琴妮」,湯姆轉身對著那位女士:「陳太太,這位是我們的助理律師李琴妮。琴妮畢業於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的法學院,名列前茅,去年加入我們這家事務所。琴妮會參加為你先生的辯護工作。」
  三人圍著會議桌坐定之後,湯姆說明給琴妮:「陳太太的丈夫陳川,前幾天被縣級的地方法院起訴謀殺罪,陳太太認為他先生是無辜的,要求我們替他辯護。」
  琴妮望著面前的陳太太,覺得她廋弱憔悴,但兩眼有神,顯然受過良好教育。
  琴妮其實生長在拉斯維加斯,在本地讀過小學,後來轉到加州灣區,在加州讀完中學,進入加州大學得到學士,再讀三年法律得到博士學位。琴妮的父母來自台灣,她幼年時家中曾發生變故,母親犯案坐牢,目前還在內華達州的監獄中服刑。琴妮取得律師資格後,放棄參加舊金山或矽谷的大型法律事務所的機會,選擇到拉斯維加斯來執業。為的是就近營救母親。
  琴妮目前正在幫助母親向本州州長請求特赦,同時對監獄司申請假釋。去年的申請遭到拒絕,今年再接再厲,直到把母親救出監獄為止。
  吳易如望望琴妮,覺得這位年輕的女律師,看來聰明,尤其那雙又大又圓的眼睛,發出智慧的光采。可是這麼年輕,有經驗在法庭中對抗地方檢察官嗎?
  「我想妳一定聽說過」,湯姆向客戶陳太太解釋:「刑法制度要求法院,推定被告無辜,而且檢察官負全盤的舉證責任,要證明他犯罪,證明到沒有合理懷疑的程度,法院才可定罪判刑。」
  吳易如記得在做學生的時候,曾經看過一部好電影,叫「梅崗城故事」,(註二)主角是葛里哥萊畢克,電影描述在美國南部小城中,一個黑人受冤,由地方的一位律師替他在法庭中辯護。當時吳易如非常感動。記憶中,男主角曾對他的小女兒解釋「合理的懷疑」這個觀念。
  想不到幾十年後的今天,這條法理竟然將被運用來決定自己丈夫的命運。
  「妳剛才要求」,耳中又聽到湯姆律師的聲音:「希望能節省開支。我建議讓琴妮多花她的時間協助你們,我從旁協助,可以控制律師費,琴妮很優秀,會把事情辦好的。」
  吳易如點頭答應。
  琴妮接過話題,問吳易如:「讓我們從頭了解陳先生的狀況。如果妳不介意,我們先談談妳兒子死亡前後的狀態,和你們兩位的疑問……」
  吳易如步出辦公大樓時,已接近中午。湯姆和琴妮邀她留下吃午餐,易如婉拒他們的邀請。走向停車場時,腦際旋繞著:「推定無辜」和「合理的懷疑」兩句話,眼中彷彿還看到琴妮律師仔細提問題和用心聆聽吳易如的回答的神態。
  「這就是那個柯恩律師所欠缺的─對事情的關心。」易如心想。她決定通知柯恩律師,要解聘他,並且要求把那天預付柯恩的律師費,討一部分回來。 (待續)